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2228.15m2,地******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246.29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场地、道路硬化铺装、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二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单位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按照《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5〕1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取消开标前投标人线上签到环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人:廖天芬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系人:张宏祥、施菲菲、马芳
电话:******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