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施工(二标段)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施工(二标段)”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因为双业有拒不履行保函的赔付案件,不具备见索即付能力。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答: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为准。
提问2:尊敬的领导,该项目一标段2400万左右,业绩要求1500万,合情合理,但是为什么二标段只有1500万左右,业绩还是要1500万?根据重庆市的规定,业绩设置一般是最高限价的75%左右,请按规定合理设置业绩。
答: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02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柒万柒仟陆佰伍拾捌元零贰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附件。
3、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339480.79元,《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339480.79******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4、本工程图纸详见本次补遗一起发布的附件。
5、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3.业绩要求中“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
6、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 中“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二标段中同时投标。 ”修改为“(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7、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9.2.2中“(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修改为“(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9日
[******************].CQCF
重庆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总价及清单项.pdf
重庆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二标段施工图PDF.rar